苏建函审批〔2024〕10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有关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稳妥推进已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